市环境监理处组织新《环保法》培训

09.03.2015  19:25


5月6日,市环境监理处邀请市局张炳淳副局长对全市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和监理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新《环保法》培训。

张炳淳副局长以PPT的形式从新《环保法》是新时期最好的最严的环境法和新《环保法》修改的主要亮点两个方面进行了培训。培训中,张炳淳副局长对照新旧《环保法》的不同进行了逐条解读,并从典型案例和法理的角度分析新《环保法》和相关配套办法的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最后,张炳淳副局长强调:新《环保法》的修改赋予了环保部门很多权力,同时对环保人员尤其是环保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加严厉的追责,我们一定要解决好会不会执法、能不能执法和敢不敢执法的问题。当前,环境保护处于任务繁重、压力空前的艰难时期,也处于有所作为,解决新老问题的关键时期,面对越来越高的社会关注度、面对各项考核指标的不断严格、面对新《环保法》的施行对环境管理的挑战,只有直面环境矛盾,认真贯彻新《环保法》才能用好权力,履好职责,防止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