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种植面积百亩以上家庭农场数量近万 全省第一

24.12.2014  19:31

    靖边县海则滩乡大石砭村农民肖万成是方圆有名的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主,全家4口人承包少量耕地,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近几年,他大胆尝试适度规模经营,投资改良荒沙地,配套机井等水利设施,发展水浇地52亩,流转外出农户耕地30亩,饲养羊子2000只,建成80亩饲草玉米生产基地,家庭农场年纯收入达30万元,家庭人均纯收入7.5万元。

    在榆林农村,已涌现出许多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利用家庭承包地或流转土地,从事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据统计,目前全市有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26574个,其中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就达9955个,家庭农场数量居全省第一。我市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106.5万亩,今年实现纯收入17亿多元,成为引领榆林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今年,我市组织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已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80个,并决定在项目及资金上予以倾斜扶持,以辐射带动更多的家庭农场上规模、上档次。靖边县是全市家庭农场发展较快的县之一,该县已有家庭农场6656个,而且大多采用机械化作业,家庭农场占全县农户数的12.3%,平均每个行政村有40个家庭农场。

    肖万成感慨地说,通过几年的拼搏,他尝到了发展家庭农场的甜头,以种促养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种植全程机械化又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最主要的是收入比过去大幅提高。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我市抓早动快,出台关于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和扶持措施。我市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为北部滩水地经营面积50亩以上,南部山区经营面积30亩以上,土地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申请家庭农场的户主是我市农村户籍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目前,我市家庭农场呈现出三种发展模式:一是种养结合型。该模式既有以种植玉米、马铃薯、小杂粮等为主的,也有以养殖畜禽为主的。二是果畜结合型。这类家庭农场主要是种植红枣、苹果、核桃等果树,并养殖羊子、猪、牛、鸡等牲畜家禽。三是菜畜结合型。该类家庭农场主要搞设施蔬菜、大田蔬菜种植,并养殖一定数量的畜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