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7.01.2017  00:36

  为深入开展全市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打造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色亮点。1月6日,汉中市环保局开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各县区环保局主要领导及承担整治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市局生态科、项目办、监察室负责人约30余人参加会议,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焦文杰作了讲话。

  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考核验证和绩效评估情况;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程序和提交资料进行了培训;各县区环保局汇报了2015年度省级考核验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涉及移民搬迁大配套、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分析讨论了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

  会议指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大、效果可见性强等特点,是一项关系广大老百姓福祉的民生工程。在全市下上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了省厅肯定和认可,2016年度项目建设开局良好。但从去年整治项目效果和今年实施进度看,仍存在一特色亮点不明显、县区项目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会议强调,面对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紧迫形势和艰巨任务,各县区要创新思路、再添措施,汲取经验教训,避免老问题、攻克新难题,有序推进、规范实施,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着重把握四点: 一是学深吃透中省市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土十条”、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等政策要求,结合县域实情,优化工艺,创新推进措施,既要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又要突出重点、彰显特色。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与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扩大覆盖面;对照移民搬迁大配套任务,做好垃圾箱和垃圾收集车配备工作;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美丽乡村,要整合资源,积极支持,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执行新标准、落实新政策,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模式。污水处理要符合功能区达标要求和稳定运行条件,生活垃圾处理要落实“土十条”要求,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推广热解气化减量化处理模式。四是积极依托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提高整治效果。

  会议对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环保部门代政府承办此项工作,要切实发挥好主体责任,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推进计划,研究协调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年度治理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打造特色亮点。各县区要结合县域特点,每年至少打造一个精品项目,呈现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西乡县作为全省三个整县推进试点县之一,要继续探索新路子,提升已有模式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严把时间节点。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任务要在6月全部完工,之后做好调试运行。10月份,接受省绩效评价组的考核验收,需变更的项目,于2017年2月底前集中办理审批手续。四是衔接三大工作。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移民搬迁、美丽乡村工作紧密衔接,各县区要对照任务,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确保任务完成。五是加强督查督办。各县区环保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大指导力度,市局相关科室要主动深入现场,督查督导,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据了解,在我市11个县区的不懈努力下,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2016年底前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各县区工程和财务绩效评价均为优、良。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省市资金已下达,方案已经省厅批复,共涉及11个县区、65个镇(办)、330个村,总投资14779.7万元。目前,各县区正在按计划进行工程地勘、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各项工作,2-3月全面完成招投标,6月完成工程建设。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