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21.04.2016  10:40

4月19日,按照宝鸡市第22个法治宣传月活动安排,宝鸡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法治集中宣传活动。该市人大副主任牟林乐一行参加了此次活动。

为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扩大群众参与面,该市委依法治市办改变往年单独设点集中宣传的模式,将全市各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分成三组,分别在金台区市民广场、渭滨区火车站广场、高新广场三处人流密集的地段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惠民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法治建设重要精神、宪法、部门法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县区也按照要求,在各县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牟林乐一行先后前往三处集中宣传点,对全市集中宣传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组指出,该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持续加强全市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法治宝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好各自业务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法律培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活中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据统计,此次宣传月期间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60余场次、组织法治报告会600余场次、悬挂法治宣传横幅800多条、展出展板3100余块、印发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份、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15万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30万人,同时为提高受众人群,该市委依法治市办还协调利用全市2000多辆出租车LED顶灯开展法治宣传,每天播放法治宣传信息48万次。(王健)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