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给秸秆利用农机进行叠加补贴

03.06.2015  09:13
 

  夏收开镰在即,据悉,宝鸡市首次从市级财政中拿出100万元,对今年新购置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机具除国家补贴外,市级进行叠加补贴。目前市级补贴申报工作已在全市展开。

  今年,宝鸡市加大治污降霾力度,推进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特别设立了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通过对购买机具叠加补贴,大力推广小麦秸秆捡拾打捆机、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激发农民、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购机热情,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从传统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力争今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据宝鸡市农机局推广科工作人员介绍,享受叠加补助的范围是秸秆禁烧区域内,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本市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在享受国家补贴后,可以叠加享受市级补贴。小麦秸秆捡拾打捆机按照不同规格实行分级追加,捡拾宽度0.7米以上的捡拾打捆机,实行5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叠加补贴;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按照割幅不同,对割幅2米以上的,实行1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叠加补贴。

  市级补贴申报工作分别在7月底前、10月底前两个时间段进行。申报时,由申请补助资金的个人或组织填写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追加补助申请表,并附购机发票、购置补贴确认表、身份证(法人证)等相关资料,向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市县两级审核合格后,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