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从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转型

05.09.2016  14:32

近年来,延安市大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把绩效预算作为贯彻《预算法》的主要抓手,2016年提出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的理念,共编制绩效目标项目461个,涉及资金37.46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需要。

一、健全制度体系

延安市从2013年开始推进并建立绩效预算管理机制,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项目库管理办法》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围绕绩效预算的实施从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和绩效评价三个方面建立了制度框架。为搞好此项工作,市财政局出台了《延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3-2015)》,印发了《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建设了项目库管理平台系统,并调整内设机构,新设了绩效评价科,专职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从2014年起,逐步扩大了绩效评价范围。2016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推进绩效预算,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参照中省相关制度办法,延安市财政局先后制定了《绩效预算管理内部工作规程》、《市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指导意见》、《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办法》。

二、强化绩效理念

延安市财政局提出“花钱先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力争用2年时间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倒逼”各预算单位把财政的钱花得明白、花出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严格绩效目标

预算编制首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必须与部门职责、工作任务高度相关,无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与部门职责、工作任务无关的预算项目不得列入部门预算。延安市财政局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资金测算,对无绩效目标、无明细支出测算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绩效目标由预算单位提出,经费科室初审、绩效评价科审核后提交由分管局长、业务科室、评审中心、专家组成的绩效目标联审会,审核通过。

四、改进审核方式

实行绩效预算后,延安市财政预算审核的重点由过去直接审项目,转为先审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匹配性,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再审绩效目标指标的科学性,然后审核预算项目与职责活动的关联性、立项的必要性,最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额度。偏离政府战略目标和部门绩效目标以及绩效指标不明确的项目不安排资金,绩效偏低的少安排或不安排资金。目前已取消18项预算,减了18项支出。

五、完善监督问效

财政监督的重点由合规性检查,转向绩效监督和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制度和绩效问责制度,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并作为完善政策、分配资金、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业务培训

为提高业务水平,延安市财政局先后多次安排业务座谈会,与预算单位交流预算绩效理论知识以及具体操作流程,特别是今年3月20日,专门邀请省财政厅和西安市财政局业务处长对全市500多名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和县区负责绩效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为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选派业务人员参加财政部举办的“2016年县级预算绩效培训班”。

七、节支效果显著

今年,延安市财政局选择了11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邀请专家、预算单位、评审中心共同参与设置绩效评价指标,目前评价的实施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其中,对农村信息综合服务补助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农业信息中心提供的县区开展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工作的情况,按好、中、差抽查了宜川、子长、吴旗三个县实施重点绩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一些地理位置偏僻、人烟稀少、网络基础设施差、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行政村,村信息服务站的服务效果不好,没有继续全面保留设点的必要,重新考虑了资金安排的重心。从2016年开始,项目资金由市级负担,取消县级配套,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新型信息化服务建设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示范点建设,不再用于平均发放农村信息员工资和网络运行经费补贴。仅此一项评价,将原来每年预算安排591万元核减为14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51万元。

当前,能源价格低位运行,延安市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社会各界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呼声越来越高。延安市财政局将采取有效可行的绩效管理措施,从编制2017年预算开始,全面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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