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局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延安市财政局坚持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多措并举,大力推进。
2015年,扩面实施,当年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由以前年度的单一购买公共文艺演出拓展到刊物印刷、公共文化、课题研究、科普宣传、法律援助、社会保险、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等7类22个项目,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核定对延安电视台和延安日报社的补贴。当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呈现出了四个明显特点: 一是 实施范围宽。在2014年支出465万元、单一实行购买公共文艺演出的基础上,大范围扩展到7大类22个项目,预算8391.67万元。 二是 购买内容精细化。所有项目均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细化内容,充分体现了政府需求与购买的匹配性。 三是 财政内部讨论充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实施原则,讨论细化项目内容。 四是 强化了预算安排的精准性。如对刊物印刷,逐一核实刊物流向的合理性,并据此确定印刷数量和预算。
2016年,坚持全方位推进。一是市本级随部门预算编制一并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从预算源头确立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并约束其实施。尤其是坚持把棚户区改造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既规范了实施,也得到了银行贷款支持。今年全市第一批棚改项目,已与国开行签订了62亿元贷款合同。二是在市本级推进绩效目标全覆盖。对确定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均设定绩效目标,并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同时对绩效目标的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出严格要求,着力做到预算与绩效并重。三是按照中省要求,及时在全市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和在民政、教育、文化、房产、残联的试点工作,着力规范实施范围,并形成示范引领,推进全市“一盘旗”运作。四是坚持将政府购买服务融入财政改革培训大局之中,大规模组织和开展培训,已培训市县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2000多人次,力度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