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坚持以博士后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稳步扩大博士后人员队伍规模,博士后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形成鲜明的工作特色。
——形成与学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体系。 自2003年国家批准在该校设立中国语言文学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来,经过多次增设、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学校设站数量不断增加,学科覆盖面逐步扩大。学校目前共设有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已经覆盖现有博士点的所有二级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覆盖的学科专业日趋全面,不仅体现出学校学科专业综合性的特点,也将对学校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学科平台支撑。
——结合国家及陕西省博士后政策调整,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博士后管理与服务工作体系。 一是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出台一系列博士后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包括《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实施办法(试行)》《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修订)》等文件及配套实施办法,形成涵盖博士后人员招收、考核、经费管理、住房管理以及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博士后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体系。二是机构组织方面,实行校、院、站三级管理体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流动站站长为成员的博士后管理工作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处理博士后管理日常工作。学院成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立了博士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流动站的博士后评估考核工作。三是后勤保障方面,不断提高博士后人员待遇,除给博士后人员发放工资和博士后津贴外,还另设立博士后日常经费及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供博士后人员使用。在科研业绩津贴奖励、医疗保障以及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也享受与校内其他教工同样的待遇。
——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博士人员队伍规模。 学校不断加大投入,吸引了一大批来自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并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进站从事合作研究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358人,其中10余人毕业于海外院校,近200人毕业于国内高水平大学或中科院、社科院等学术机构。
——发挥学科平台优势,博士后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博士后培养体系。 一是强化博士后培养质量。出台博士后工作文件,强化博士后工作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博士后奖惩机制,博士后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建立师资博士后培养制度,初步形成“博士后高端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互融共促”的特色化发展局面。二是注重文化传承。积极呼应“文化强国”的国家战略,整合学校在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领域的优势学科,依托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充分调动广大博士后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在文化元典与古籍编撰整理、中国古代史及古代民俗、珍贵文物修复、传统文化现代性传承等研究领域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三是加快成果转化,形成“日常研究成果化,研究成果抓转化”的工作特色。四是推动社会服务。注重博士后团队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为服务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高端人才的学术智慧和科研力量。
(责任编辑:卢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