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邻居帮楼上住户灭火 转身又持刀抢劫对方
02.11.2017 11:27
本文来源: 古汉台
原标题:“好心小伙”帮邻居灭火 转身又持刀抢劫对方
本报讯(记者谢斌李佳通讯员苏兴斌)楼上住户家中突然出现火情,楼下一位好心的邻居小伙端着水赶来灭火,独自在家的女主人满怀感激。可没过多久,帮忙后离开的小伙又返了回来,拿着匕首对女邻居实施抢劫。11月1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江某批准逮捕。
今年9月30日凌晨1时,租住在西安某城中村民房的吕女士正在家中睡觉,突然被一阵浓烟呛醒,发现房间的窗纱和窗帘着火了。就在吕女士救火的同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吕女士打开门,发现租住在同一栋楼的一个小伙子手端盛满水的脸盆站在门口,打算帮忙灭火。在吕女士和小伙的共同努力下,火很快被扑灭。
可谁知没过多久,已经下楼的小伙突然返回,进门后直接将房门关上,一把将吕女士推倒在地,又拿出匕首威胁她不要喊。当场让吕女士给他的支付宝转账5000元。小伙离开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声称一个月内给她还钱,让吕女士不要报警。
小伙离开后,吕女士将家中着火、遇到抢劫的事电话告诉了正在外地的丈夫。丈夫当天上午回到西安后,两人商量一起去报警。当天早上8时许,吕女士通过短信告诉小伙,她将选择报警,劝他自首。很快小伙就打过来电话,央求吕女士不要报警。11时许,吕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警,发现小伙已向公安机关自首。
民警调查发现,江某今年22岁,陕南人,2011年来到西安打工,曾在汽配城卖汽车配件,无不良嗜好。案发前,江某失业。案发当天,江某去取钳子的过程中,想起自己还背着几万元外债,现在又没有收入来源,吕女士恰巧又是独自在家,便起了抢劫的念头,并实施了抢劫行为。昨日,莲湖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江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本文来源: 古汉台
02.11.201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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