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19.02.2016  07:13
 

  2月15日,娄勤俭省长主持召开第三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送审稿》),将以省政府规章发布,从制度上规范和加强我省基础测绘管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杨宏山、副局长陈向阳列席会议并解答参会代表提问。

  随着基础测绘活动近年不断加强,为规范我省基础测绘管理,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完成《办法送审稿》的制定工作。《办法送审稿》针对我省省情,依据上位法规定,重点对以下六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明确基础测绘定义和范围;二是规定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和维护的责任主体及经费保障渠道;四是强调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提高基础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五是明确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的相关要求和更新期限;六是突出构建统一的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成果分发服务体系,建立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和信息交换机制。(董莉)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