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蓝天常在 青山常在 绿水常在”美丽西安古城每年八成时光可享蓝天
西安日报 (记者 马昭)刚刚过去的“十二五”,在全市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总量不断削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圆满完成了“十二五”环保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十三五”期间,西安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西安。
“十三五”期间,西安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80%。 到2020年,重污染天数较“十二五”末下降40%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十二五”下降2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十二五”末下降20%。
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高榕表示,为了实现“十三五”一系列环境目标任务,西安将加快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大力推进治污减霾工作,重点治理PM2.5和PM10,综合施策治理雾霾。 同时,将加强水污染治理,实施清净水体工程,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新一轮渭河西安段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
“十三五”,我市将制定煤炭削减计划,控制燃煤消费总量,严格落实“禁煤区”要求。增加电力、热力、天然气和新能源等优质能源供应和使用,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太阳能、水源、土壤源热泵和中深层地热能的利用;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我市清洁燃料保障能力;减少煤炭分散直接燃烧,鼓励农村地区使用清洁煤及型煤。在建成区外规范建设全密闭的煤炭、优质蜂窝煤生产、配送中心,建成覆盖所有镇、街的洁净煤供应网络。
构建机动车污染排放综合管控体系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改革创新,完善工作协调和推进机制,构建从新车源头控制,在用车过程控制到老旧车辆末端控制的机动车污染排放综合管控体系,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工作向科技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变。统筹推进“车、油、路”等各项工作,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
再生水将广泛用于城市各个领域
“十三五”期间,西安将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均应考虑设计再生水处理设施,不断提高再生水供给能力。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再生水管网建设,优先在污水处理厂周边范围沿城市主要道路铺设再生水管道,实现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网的联通,增强再生水调配能力。将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使再生水广泛用于生态补水、景观水体、工业园区、市政建设和农业灌溉等方面。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率。完善新建及扩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实现污水全收集和全处理。加强幸福渠、漕运明渠等城市排污渠综合治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杜绝污水直排。
经过新一轮的渭河西安段治理三年行动,到2020年,渭河西安段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6%以上,渭河西安段除新丰桥断面外,均达到Ⅳ类以上水质,支流均达到或优于Ⅴ类水质。
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重要内容
“十三五”期间,西安将全力推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的相关政策,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普查,针对铅、汞、铬等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探索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加大治理力度。
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和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快实现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运营,建成江村沟生活垃圾处理厂四期工程,在高陵、沣东新城等区域规划建设3—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西安固废环保产业园。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十三五”期间,西安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内膜残留等面源污染。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村收集、乡运输、县(区)处理”的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对周至县、户县、蓝田县及其他涉农区县等村镇实施修建村庄道路、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村舍改造、村庄绿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同时,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一批美丽乡村,打造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