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关于做好2017年“三夏”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

09.05.2017  01:05

各设区市、杨凌区、韩城市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

为确保2017年“三夏”机械化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做好2017年“三夏”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7〕29号)精神,今年“三夏”期间,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以下简称各站)应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保障,确保我省“三夏”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 一、 积极开展农机化质量监督 各站要按照农机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三夏”期间的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及时上报。 二、 及时处理质量投诉案件 各站要认真做好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解处理工作。“三夏”期间,质量投诉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及时受理用户投诉。各站在接到质量投诉后,要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处理过程要做好记录,按要求归档,“三夏”结束后及时总结上报。 三、 相关要求 1、“三夏”期间,如遇群体性集中投诉或上访,应及时逐级上报,协调处理。 2、各市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县(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汇总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将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上报省站。 3、省站将组织对各地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以确保工作落实。   陕西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站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