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技术推广站关于做好2017年“三秋”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01.09.2017  01:02
各市(区)农机技术推广站:

为了做好今年“三秋”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7〕57号)和全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计划和有关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三秋”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

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推进秸秆综合治理。在关中地区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陕农业发〔2017〕34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7〕56号)、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陕农业发〔2017〕64号)等文件,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尤其是8月25日,文引学副厅长在农业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上强调,要按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决策,谁负责”的环保工作要求,对照目标,找漏项,找不足,倒排工作时限,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要建立月督查制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这些足以引起我省各级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的高度重视,具体工作需要我们务必下大力气逐一认真落实。

二、做好组织实施
    一是做好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主推技术的推广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农机局发布的《陕西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规范》的要求,规范实施玉米水稻秸秆粉碎还田、玉米秸秆饲草加工、小麦免耕精量播种、水稻秸秆编织等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空白技术慎重引进、已有技术大胆试验、成熟技术大力推广的思路,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

二是发挥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合作社、农机大户主力军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扶持建成的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合作社,号召和鼓励他们抓住农时,开展主推技术推广工作,因地制宜做大做强项目亮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秸秆收贮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形成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全量利用试点共同推进的新格局。

三是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工作,按时报送铁腕治霾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通过现场演示等形式宣传引导广大机手和农户开展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面上推广。各地要通过召开现场演示会、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的系列宣传培训活动,让农民进一步了解技术,掌握要点,推广使用。同时要提高全社会参与热情,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全省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面上推广,努力完成全省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2%的目标任务。

三、强化检查督导

各市要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检查督导和验收,督促各项管理措施到位、技术措施到位、资金规范使用到位、任务目标完成到位,并及时做好总结验收工作,确保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项目单位,要求限期整改。

四、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上报

在项目实施中,各市要对项目相关数据进行搜集汇总整理,并在项目工作总结中予以统计上报,具体有:小麦/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小麦/玉米/水稻秸秆还田面积、小麦/玉米免耕(硬茬)播种面积、小麦秸秆捡拾打捆作业面积、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保有量、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新增量、资金使用情况(示范田、新机具引进分开)。于1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项目工作总结和验收报告。

联系电话:029-81871563(兼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陕西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