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曲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教发〔2020〕9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曲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办字〔2019〕185号),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西安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区为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开发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曲江新区主体责任。由曲江新区管理的高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艺术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我区统一管理。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3.坚持民办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我市政策规定,符合曲江新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4.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5.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含)以上“大班额”。
6.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开展,曲江新区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委领导为副组长,纪工委、党政办、组织人事局、平安办、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社区卫健局、网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时,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全力保障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安全预案》及《2020年招生工作维稳预案》,上报教育局审核后,全面细致、扎实有效地统筹和实施,按要求及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好学校招生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三、招生入学工作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6月18日,曲江教育局在曲江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曲江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曲江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含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学位的民办学校在本校公示直升名单。
(二)公办校招生入学工作
1.划定学区
尊重历史,学区保持基本稳定。同时,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新建学校学区范围。
依照《西安市曲江新区与雁塔区教育管理移交协议书》,雁塔区移交我区的公办学校学区划分维持不变,保持稳定。大雁塔小学、大雁塔小学曲江分校、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小学、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维持原学区不变。
西安市雁塔区红星小学、西安市第九十九中学、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西安市育才中学学区覆盖曲江新区范围内学区的,维持原学区不变。
2.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的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曲江教育局批准。
3.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无论是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审核通过后,领取《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1)表格下载及填写。登录曲江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
(2)信息审核及分类登记(6月23日9:00—7月3日17:00)(节假日正常审核)
学生家长持审核所需资料到对应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第一类
①属于公办学校学区学位的类别:房户一致的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审核时间:6月23日9:00至7月3日17:00
审核地点: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曲江第五小学到曲江第一小学(海洋校区)进行信息审核,曲江第六小学、曲江第七小学到曲江第二小学(雁翔校区)进行信息审核)。
小学资审资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初中资审资料: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小学学籍证明、《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②属于优抚对象子女及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审核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7:00
审核地点:中小学均在曲江第三中学(雁塔区公田五路与春临五路十字东北角)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见附件7《优抚对象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有关文件目录》)。
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见附件6《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证明材料)。
第二类
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的类别: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以下六类适龄儿童少年,由曲江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参考学生意愿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审核时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7:00
审核地点:中小学均在曲江第三中学(雁塔区公田五路与春临五路十字东北角)
①拆迁前学区属于雁塔区移交我区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家长(或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提供)、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②集体户籍适龄子女入学。
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集体户的适龄子女,及在曲江新区范围内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集体户口登记卡、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提供)、《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家庭未购房的家长持集体户口登记卡、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入学办法见附件3《曲江新区户籍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③廉租房(合同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家长持廉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提供)、《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④非中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需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及“四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具体入学办法及“四证”内容见附件4《曲江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⑥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政策准入类的,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不符合入学政策者,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领取报名条
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4.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1)集体户: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上的人员适龄子女入学;
(2)挂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
(3)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
5.学位安排规则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次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原则为“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曲江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1)提前摸底。曲江教育局已于2020年3月通过两种途径(入户和派出所)对全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以及公办学校可提供学位数进行了摸底。
(2)公布学位。学位供给情况由各学校对外公布。
(3)参考意愿。指安排统筹学生时,在信息审核地点公布可统筹学校名单,家长根据名单填报统筹意愿(见附件8《曲江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位安排意愿填报表》),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入学安排规则”参考家长意愿安排入学。
(4)入学安排规则。入学安排顺序按照信息审核类别依次进行。同一类别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落户时间依次排队,安排入学。其中,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首先安排户籍地址和在曲江新区范围内所购房屋地址不一致的,按照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依次排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首先安排所购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购房时间、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在曲江新区范围内的,按照务工时间和缴纳社保时间依次排队;最后安排未缴纳社保,在曲江新区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招生工作
7月12日-17日,各公办小学、初中进行未报名民办学校的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7月18日-23日,各公办小学、初中进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相关工作;教育局进行统筹类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7月24日,各学校将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的学生名单,报曲江教育局。
7月25日-7月27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28日-7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小学、初中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如家长不按时进行学位认定,视为自动放弃)。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
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段学校3所,分别是:西安曲江康桥学校(九年一贯制)、西安曲江德闳学校(九年一贯制)、西安交大附小金辉分校。
西安曲江德闳学校(九年一贯制)、西安交大附小金辉分校涉及到的符合条件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1. 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范围
西安曲江康桥学校(九年一贯制)、西安曲江德闳学校(九年一贯制)在全市范围内招生。西安交大附小金辉分校在曲江新区和碑林区范围内招生。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3.公布计划
6月29日,曲江教育局通过曲江新区管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曲江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4.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除外)。
小学:7月1日8:00—7月5日18:00
初中:7月6日8:00—7月10日18:00
(1)登录报名系统
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
(2)阅读注意事项
登录系统后,学生及其家长确认已知晓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修改密码
首次登录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方可录入个人信息。
(4)填写基本信息
学生及其家长应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5)志愿填报
选填志愿学校前,须阅知所报学校相关信息,慎重选择。确认志愿后,报名结束。
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6)信息公布
7月6日12:00,曲江教育局通过曲江新区管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曲江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
7月11日12:00,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5.招生录取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通过资格审查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若直接录取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剩余计划数面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7月12日9:00,曲江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曲江教育局通过曲江新区管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曲江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西安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①学校申请: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须向曲江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曲江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补录工作。
②公布补录计划:7月13日18:00前,在曲江新区管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曲江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曲江新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录计划。
③补录报名:7月14日8:00—15日14:00,符合补录条件,自愿参加补录报名的学生,凭该学生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
④补录工作:7月15日14:00,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补录报名人数。补录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在公证机关和公众监督团监督下,随即按照《曲江新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补录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补录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录取全部补录报名学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结束后,随同随机录取结果一起上传至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6日—7月17日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报曲江教育局备案。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分类信息审核对应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学位,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6.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
各民办学校将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7月24日前上报曲江教育局审核,7月25日发放。
7月27日前,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其公办学位学校办理流出证明。
7月28日到7月30日,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7.收费规定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四)学籍管理
学生学籍实行以区县为主,市教育局监管的管理办法。所有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接收新生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按照规范要求统一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强化管理,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要科学合理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等方案。要抽调精干人员,解答政策,回应诉求,服从安排,不得推诿扯皮,全力确保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建立预警制度。
各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曲江教育局上报,发布预警提示并妥善处理,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发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四)严格执纪问责。
各校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举报箱等,主动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曲江教育局进行全程监督,纪工委依纪巡查,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将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并限制申报评优树模、核减招生计划等,同时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人员责任;对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民办学校,可视情节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曲江教育局把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曲江教育局督办事项,严肃查处并追责;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五)加强政策宣传。
曲江教育局设立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积极宣传政策、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回应群众诉求。
各校要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践行“主动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纯洁服务”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推进情况及公办学校质量提升成果。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曲江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029-81201281
029-68660129
曲江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029-68660206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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