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积极落实60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待遇

16.07.2015  18:08

    西部网讯(通讯员 张永红 李战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我国遭遇严重的经济困难,中央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要求大量精简城市人口,以减轻当时的经济压力。

    为了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的关怀,不忘他们当年给国家作出的贡献,根据[陕人社发(2015)25号]《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精神,泾阳县人社局即刻通知有关单位及时上报六十年代精简职工花名册和待遇调整表,对1957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职工、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因公负伤及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被精简的职工共计88人的生活费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提高。

    此次调整后的标准共分四个不同等次,最低标准提高为307元(含医疗费50元)、最高标准提高为799元(含医疗费50元),平均标准达到 51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