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表彰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
07.04.2016 10:0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陕西省政府通报表彰了2015年度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授予宝鸡市一等奖,奖励资金5000万元;西安市、安康市、商洛市为二等奖,各奖励3000万元;渭南市、咸阳市、汉中市为三等奖,各奖励1000万元。
同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开行陕西分行、农发行陕西分行被陕西省政府授予2015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西安市高新区、眉县、礼泉县、铜川市耀州区、澄城县、安塞县、定边县、西乡县、旬阳县、山阳县等10个县(区)为2015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十佳县”,各奖励600万元。同时,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张逊等55名同志被省政府授予2015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陕西省政府在通报中指出,201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省级部门、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精准施策,超额完成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新开工48.2247万套,居全国第五;基本建成53.356万套,位居全国第一;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0543万户,位居全国第二。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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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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