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2015年全国四万九千名腐败分子受审判

14.03.2016  08:57
        3月13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4万件4.9万人,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干部的134人,审结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审结蒋洁敏等15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据介绍,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审结14135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42.6%和4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万件,审结、执结1671.4万件,结案标的额4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4.7%、21.1%和54.5%。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9.9万件,判处罪犯123.2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5%和4%;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34.7万件,同比上升20.3%;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2.8万件。

  工作报告显示,各级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去年对66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体现司法文明。加强审判监督,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工作报告指出,去年,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妥善审理私募股权投资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案件105.3万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审结保险案件10.7万件,更好地服务保险业发展;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同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发布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42万件,标的额8207.5亿元;正确把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2万人。

  此次工作报告还进行了重大体例创新,将“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作为报告一个独立的部分:全国法院于去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上海、广东、海南、青海等18个试点省区市已完成10094名法官入额工作,提高了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充实了一线审判力量。截至今年2月,各级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67万人次,将338.5万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公开曝光,35.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全国法院公开裁判文书1570万份、被执行人信息3560万条,直播庭审13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