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司法局组织开展2015年公证质量评查工作

10.08.2015  12:19

为进一步落实省司法厅“百处万件”公证质量评查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全市公证质量和服务水平,延安市司法局于7月初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公证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公证质量评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延安市公证质量评查从7月初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按照公证机构自查、市上集中评查、迎接省司法厅抽查三个阶段进行。评查范围为各公证机构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办理的各类公证案卷。评查方法为:自查阶段各公证处在各县(区)司法局的参与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印发公证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逐卷检查,并认真填写《公证案卷评查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加以纠正,并按照规定上报自查工作报告;市局集中评查阶段,对年办证量在100卷以下的公证处评查所有案卷,年办证量在100卷以上的公证处随机抽取评查,然后根据集中评查结果推选出公证质量优胜公证处2个和公证质量优胜公证员1名上报省司法厅,迎接省司法厅抽查。目前,全市14个公证机构已全面完成了公证质量自查工作,共评查案卷5179卷,其中合格4964卷,基本合格209卷,不合格卷6卷。

该《通知》要求,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公证质量评查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和参与,要将其作为推进“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和公证行业开展“让人民群众能感知的公信力”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进行扎实安排。同时要求各公证处在评查中要将查找问题、现场指正、业务交流和探讨融为一体,发现问题不遮掩,纠正问题不讲情面,切实达到公证质量的改进和提高。(耿晓莉)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