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11.03.2015  18:12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号)要求,结合年度全省农机化重点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农机依法行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5年我省农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指导,按照法制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新要求,以强化农机管理法律法规宣贯实施为重点,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全面推进农机依法行政工作,为我省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依法强化安全监管。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管理责任制,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大力推进警监联合执法“武功模式”。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财政、安监、公安、编办等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建立县级警监联合执法机构,构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二是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巩固提高国家级和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建设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创新创建方式、提升创建质量,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强化安全检查。要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抓好春季、“三夏”和“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农机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4〕135号)中关于“我省落实国务院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规定,将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和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两项行政许可,由前置于工商登记审批改为后置于工商登记审批。相关部门要适应新变化,议定新举措,切实做好各项行政许可工作。一是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许可工作。要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依据许可条件,严格许可程序,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许可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二是做好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工作。要加大农业部《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落实力度,将农机生产(销售)企业设立的“三包”技术服务中心和农机合作社设立的开展社会化服务的维修点纳入管理范围,做好其资质许可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三是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其驾驶人驾驶证核发。要落实农机免费登记和免费检验等惠农政策,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依照农业部相关规章,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其驾驶人驾驶证核发以及农机年度检验工作,提高农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力争全省农机“三率”分别达到80%、80%和60%以上。

(三)依法推动相关业务工作。 一是促进农机合作社加快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履行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能,围绕“扩量、提质、增效”的目标,遵循多元化创建、多样化扶持、规范化运行、市场化经营和品牌化服务的发展方向,通过项目带动,引导农机合作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能力,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发展水平。二是强化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指导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补贴机具和春季、“三夏”和“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的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做好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依规做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要依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坚持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文件规范、鉴定结果真实。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省局管理法规处要结合省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建设,搞好综合协调,高标准的做好省局发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五)提高依法科学决策能力。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不断提高依法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措施要求

(一)学法守法,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坚持把学法和守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和促进本单位的学法用法活动。要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采用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和自学等方式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全年集中组织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3次,干部职工年度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二)加强监督,规范农机执法行为。 认真落实《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和《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能。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和《陕西省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农机执法行为。

(三)严格程序,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依法行政就是要依法办事,按法定程序办事。不论是制定政策、作出决策、制发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还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四)加强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农机监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步考核。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促检查。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努力把农机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