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管理局安排部署2015年农机依法行政工作
3月11日,省农机局发出《通知》,对2015年农机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指导,按照法制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新要求,以强化农机管理法律法规宣贯实施为重点,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全面推进农机依法行政工作,为我省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上述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依法强化安全监管。 大力推进警监联合执法“武功模式”,加快建立县级警监联合执法机构,构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按照推广典型经验,创新创建方式、提升创建质量的要求,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强化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依法履行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许可、农机维修厂(点)资质许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及其驾驶人驾驶证核发等项许可职能,规范市场准入,提高监管水平。
三是依法推动相关业务工作。 围绕“扩量、提质、增效”目标,认真履行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能,引导农机合作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能力,加快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发展水平;切实做好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和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做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五是提高依法科学决策能力。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不断提高依法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还从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对做好农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局管理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