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
到2025年
■ 初步建立陕西省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
■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 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9月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推动陕西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初步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融合教育全面推进,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省将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适宜安置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要通过在普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的方式,保障辖区内应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鼓励西安市启智学校、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大孤独症儿童教育规模。
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开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积极开展残疾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帮扶,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25年起,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的力度,落实学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落实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标准)的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和交通费补助。
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和特殊教育领域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力度。针对特殊教育特点,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和必要的康复、心理健康教师及医务人员。(记者 郭妍)
责任编辑:杨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