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人17年前合法携金河北被抓 黄金去向成谜

04.06.2015  11:45

  17年前,西安商人周振友在河北保定洽谈业务时遭当地曲阳县警方跨区抓捕,其携带的19公斤黄金被扣押。被刑拘30天后,“取保候审”的周振友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上访,但至今未果。周被告知,当初的19公斤黄金早已不知去向。

  2015年6月3日,72岁的周振友向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公安局发出律师函,要求撤销17年前对其以“涉嫌非法经营”作出的刑事拘留决定,主张返还被扣押至今的19公斤黄金。

   接到“大单

   客户要金行携原料异地制作

  1998年3月下旬,开张不久的西安秦潼金行接到了一份“大单”:赶制一批纯金佛像,用于在河北保定市销售。在西安和平门外某地矿宾馆,金行经理周振友见到了自称来自杭州工艺品厂的客户赵云龙。开价高于市场行情的赵只提了一个要求:模具由其提供,金行派工匠携黄金原料前往保定异地制作。

  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对金银生产销售管控严格,除了许可经营,黄金制品的异地加工尚需人民银行开具俗称“路单”的“外出加工单”,而隶属于潼关县金饰品加工厂的秦潼金行拥有合法资质,恰好可以开具。

  几经洽谈,秦潼金行决定以库存旧料熔结19公斤黄金,由周振友带队前往保定。3月底,周振友一行如约抵达保定,入住由赵云龙预订的中银宾馆。

   莫名被抓

   遭刑拘30天19公斤黄金被扣

  当年4月1日,经过深入洽谈,周振友通知随行保安和司机将在别处存放的黄金送至中银宾馆。周振友回忆,“19公斤黄金装了两个帆布袋,用酒店平板车送到房间,刚坐下不到一分钟,20多名手持微型冲锋枪的警察破门而入……

  在这次由曲阳县公安局组织的跨境行动中,周振友一行6人因“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19公斤黄金被扣押,“客户”赵云龙却被允许自行离开。

  周振友这才想起,开价甚高的赵云龙在过去数天中始终避而不谈正式签约、不提供模具样式和营业执照。周振友觉得自己可能遭遇了“钓鱼抓捕”。

  周称,在其后的提审中,一名警察告诉他,警方已经在宾馆“埋伏了3天”。这一说法未获警方证实。

  在看守所期间,历次提审,周振友均告知办案人员:金行拥有全套合法经营手续,携金外出加工也完全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但周诉称警方未容置辩。

  被刑拘30天后,周振友一行6人在分别缴纳了3万-7万元不等的保证金后取保候审。

   申诉上访

   答复多是“现任领导无力解决

  周振友出具的陕西省金银证字第275001号经营许可证显示,秦潼金行所属的潼关县金饰品加工厂已于1995年取得黄金制品生产、批发许可。

  而在记者获得的“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中,经办民警李某某、刘某、崔某给出的理由是:“因案情复杂,无法按时结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周振友取保候审。”记者注意到,同意取保候审的是时任曲阳县公安局局长许汝钧。

  另一份开具时间为1998年4月30日的收款收据证实,周振友于当日交纳了7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款单位为曲阳县公安局。1个月后,曲阳县公安局致电周振友,向其退还了3万元保证金。

  此后的17年间,周振友持续申诉、上访,周保存的曲阳县、保定市、河北省等部门的信访回执厚可盈尺。但得到的答复多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黄金已不在,现任领导无力解决”。

  2005年,时值全国公安大接访,周振友再度上访。但仅获已调离曲阳的前公安局长许汝钧个人支付2000元路费“以示安慰”。

   扑朔迷离

   警方一度答复称“黄金已被变卖

  周振友持有的多份信访回执证实,2006年3月,周振友前往公安部信访局上访,得到的答复是,“如涉及公安人员违法办案,绝不姑息”。

  记者获得的保定市公安局《转送信访事项告知单》亦显示,该局于2006年3月15日向曲阳县公安局转送周关于返还“非法交易黄金案”保证金的信访件,告知“由曲阳县公安局处理”。

  周振友称,这一次,曲阳县公安局一名凌姓局长在退还了1万元保证金后表示,“对当时所扣黄金怎么处理全不知情,这个案子我无法答复,你向上级机关反映吧”。

  在周振友被刑拘期间和取保后,曲阳县公安局曾数度派员前往西安调查走访,证实周振友和秦潼金行确系合法经营,但并未及时纠错。

  关于19公斤黄金的下落,周振友获得的答复并不一致。面对周振友的追问,曲阳警方一度答复称“黄金已经被变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