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快棚户区改造 2017年前改造各类棚户区55万户以上

04.12.2014  12:32
2 - 古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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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讯(记者赵蕾)今年前11个月,我省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90余万套,提前两个月完成今年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明后两年,全省将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近年来,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主要考核指标一直居于全国前列,其中,过去四年中,我省已改造的各类棚户区共计27.2万户。按照我省年初制定下发 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在2017年前,我省计划从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四大块入 手,对55万户以上的棚户区、危房进行改造。

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是重头,占到总量的近93%。要求在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重点进行推进的过程中,将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统一纳入城市 棚户区改造范围,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省住建厅厅长杨冠军在此前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曾透露,明后两年,我省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将保持较大规模。在这 一方面,将制定切实可行的征收补偿办法,严格征收拆迁管理,坚持依法征迁,先补偿、先安置、后拆迁,杜绝违法违规、暴力拆迁行为等。

事实上,10月以来,我省多项支持棚户区改造政策陆续出台。例如,为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开行专项贷款有关工作,省住建厅会同国开行 陕西 分行下发了《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开行专项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高度重视已签合同的资金使用工作,抓紧推进借款合同签订,严格棚改专项贷款使用监管,建立了省级统贷棚改项目储备库,凡今后所有融资项目均从项目储备库中产生。

例如,为解决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房屋征收难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西安市政府在今年11月新出台的《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中将过去按时搬离的2000元奖励金提高到15000元,征收时按建筑面积计算,回迁时按实用面积置换,平均每户能多25%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