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环保局制定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

22.07.2015  12:5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泾阳县环保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

  该责任分工从积极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保障、强化纪律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加强领导、坚持以“零容忍”惩治腐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落实“三转”等8方面,对45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分别落实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加单位以及监督单位。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工作的主体责任,纪检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责任分工;各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局班子和纪检组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