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负责人就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答记者问

19.09.2014  18:03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0日至21日举行,省司法厅负责人就今年国家司法考试陕西考区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我省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情况。

答: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自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以来,经过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我省已成功组织实施了十二次国家司法考试,共有1.6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证员队伍储备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职业人才,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

问:请您介绍一下今年我省司法考试工作的准备情况。

答: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司法厅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吴爱英部长关于做好2014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司法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截止目前,司法考试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展顺利,第十三次国家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问:今年我省司法考试的考生有多少人?考试时间、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今年我省司法考试报名12366人,创近年新高。根据报名人数及各市实际情况,全省共设置7个考区,11个考点,417个考场。西安考区(合并铜川、商洛市),考生人数为8375人,设5个考点,分别是:西安财经学院翠华东区(公共管理学院)、西安工程技术学院、西安财经学院翠华西区(文法学院)、陕西省理工学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宝鸡考区:宝鸡高新实验中学。咸阳考区:咸阳西北二棉学校。渭南考区:渭南市临渭区杜桥中学。延安考区:延安广播电视大学。榆林考区:榆林市职教中心。汉中考区(合并安康市):汉中市第九中学,30个考场。

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试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问:考生参加司法考试应携带什么证件?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并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牢记考试时间,核实考点名称、地址及所在考场,提前做好应考准备。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各考点学校门口将设置安检通道,请不要携带各种电子产品、金属用品等物品;携带饮品要开盖接受检查。各考场门口将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随身携带物品,除规定的必备文具外,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用品、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禁止带入考场的随身携带物品务必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违者将以违纪论处。

特别提醒:我省延安考区为考生统一配发文具用品,实行“裸考”政策,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用笔: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考生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考生参考时,除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外,其它自备文具及资料,均不得带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内,请仔细检查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试卷上的条形码是否粘贴到答题卡的指定区域。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规定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或者不粘贴条形码的,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问:今年我省司法考试在严肃考风考纪、“反作弊”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今年我省司法考试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大力开展“依法治考、从严治考、诚信参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构建考生“不想作弊、不敢作弊、不能作弊”的思想防线,引导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二是加强“反作弊”技防措施。今年,省司法厅投入近百万元经费为各考区配备了一批网络平台专用笔记本电脑、现场监管取证照相机、金属检测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鉴别仪、无线电信号屏蔽器和试卷专用保密柜等8类550台套专用设备。同时,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全程参与考试,运用新型设备对作弊信号进行探测阻断。可以说,我省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的设备装备到了每一个考区、每一个考点和每一个考场,把好了考试作弊检查关和反制关。三是加强督考巡考,省司法厅向每一个考区派出由厅领导带队处长参加的督导巡考人员,全面监督检查考试组织实施各个关节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考场考风考纪的检查监督。我们坚决对考试作弊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问:对于考试违纪人员,将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应试人员违纪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分别作了规定。其中,对考生违纪作了四个层次的处理规定:一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理。二是给予责令离开考场,取消成绩的处理。三是给予两年内不得参加司法考试的处理。四是终生不得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问:今年我省司法考试工作在强化考试监督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今年,各考点按每5个考场至少配备流动监考1名,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每场轮换,不固定在同一考场,采取考前抽签,随机分派;配备若干名固定和流动警戒人员,负责维护考点内秩序。省司法厅、各市司法局都将派出巡视人员进行督考,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保密局人员进行全程现场监督,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

可以说,以上这些工作措施,主要目的是教育引导广大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参考,端正考风,杜绝作弊,真正从思想深处构筑“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道德防线,从考试源头树立“公平公正参考、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观念,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来源:厅教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