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负责人就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答记者问

18.09.2015  16:37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省司法厅负责人就今年国家司法考试陕西考区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今年我省司法考试工作的准备情况。

答: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司法厅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吴爱英部长关于做好2015年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司法考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司法考试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展顺利,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问:今年我省司法考试的考生有多少人?考试时间、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今年我省司法考试报名13568人,创历史新高。根据报名人数及各市实际情况,全省共设置7个考区,10个考点,454个考场。西安考区(合并铜川、商洛市),考生人数为9205人,设4个考点,分别是: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东仪路南段)、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西安工程技术学院(西安市丈八东路9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宝鸡考区:宝鸡高新实验中学(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跃进路南端)。咸阳考区:咸阳市西北二棉学校(咸阳市秦都区建设路东段)。渭南考区:渭南市临渭区杜桥中学(渭南市临渭区杜化路中段)。延安考区:延安市广播电视大学(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永兴路)。榆林考区:榆林市职业教育中心(榆林市榆阳区人民路35号)。汉中考区(合并安康市):汉中市第九中学(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

考试时间为9月19日、20日。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问:考生参加司法考试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并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牢记考试时间,核实考点名称、地址及所在考场,提前做好应考准备。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内,请仔细检查姓名、准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试卷上的条形码是否粘贴到答题卡的指定区域。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按规定在试卷、答卷(答题卡)标明的位置填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或者不粘贴条形码的,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内,应试人员可以交卷出场。考试时间终了,应试人员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正面朝下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核验回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问:今年我省司法考试在严肃考风考纪、“反作弊”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今年我省司法考试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全省所有考区实施安检措施,各考点学校门口将设置安检通道,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随身携带物品。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用品、书籍、笔记、报纸、稿纸、以及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带入考场的随身携带物品务必统一放在指定的位置,违者将以违纪论处。

二是在宝鸡、延安、汉中考区使用考场安全终端系统,由工作人员用手持终端机对每一名扫描读取身份证、准考证信息,同时对考生拍照,比对证件照片和实时人脸照片,精准辨别持证考生身份,考生“刷脸”后方可进入考场,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

三是在宝鸡、延安、榆林和汉中4个考区实行“裸考”措施,每个考场免费为考生提供考试文具(2B答题卡专用笔、橡皮擦、中性笔),考生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考生参考时,除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外,其它自备文具及资料,均不得带入考场。

同时,全省大部分考场采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控,视频资料由司法行政机关存储备用。金属探测器、无线电监测、信号屏蔽将实现考场全覆盖。

特别提醒:由于实行安全检查、考场安全系统和“裸考”政策,所以考生应提前50分钟以上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逐人检查通过安检。 

问:对于考试违纪人员,将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应试人员违纪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分别作了规定。其中,对考生违纪作了四个层次的处理规定:一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理。二是给予责令离开考场,取消成绩的处理。三是给予两年内不得参加司法考试的处理。四是终生不得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问:今年我省司法考试工作在强化考试监督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今年,各考点按每5个考场至少配备流动监考1名,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每场轮换,不固定在同一考场,采取考前抽签,随机分派;配备若干名固定和流动警戒人员,负责维护考点内秩序。省司法厅、各市司法局都将派出巡视人员进行督考,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保密局人员进行全程现场监督,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进行。

可以说,以上这些工作措施,主要目的是教育引导广大考生认真备考,诚信参考,端正考风,杜绝作弊,真正从思想深处构筑“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道德防线,从考试源头树立“公平公正参考、维护法律尊严”的思想观念,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来源:厅教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