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计划3年培训至少18万人次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计划到2021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力争将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预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6亿元。
突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
3年培训5000名新型学徒
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突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围绕职工岗位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市(境)外培训。
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和院校通过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共创培养模式等方式,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计划3年培训5000名新型学徒。
同时,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家政服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持续实施“春潮行动” “求学圆梦行动” “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
建设15个人才培训基地
每个基地补助资金20万元
产教融合型企业向所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投入的经费,符合规定的可按30%冲抵其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每人不低于15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给予院校资金支持。
建设产教融合基地、公共实训基地,适当给予资金支持,探索拓宽融资渠道,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对企业、职业训练院、职业院校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建设1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基地补助资金20万元,以企业、院校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主建设1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高技能人才奖补资金给予补助。
强化政府引导激励
最高每人补贴7000元
西安将面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举办的职业院校或经认定的职工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没有职业院校或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可委托其他经认定的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接其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补贴直接拨付至承训单位。
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证书的学徒,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记者 康乔娜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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