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推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科学实施、规范运行和提质增效的关键一年,按照陕西省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咸阳市实际,近日,该市教育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通过九项举措扎实推进该市201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做到应享尽享。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学生。同时,根据《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要求,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还要将城区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让所有义务教育残疾学生都能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要求各县市区必须保障学生应享尽享,坚决禁止任何县市区和学校以学生学习成绩、在校纪律表现等各种原因让应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却享受不到补助或减少补助的天数、降低补助标准等违规做法。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在县级财力充足的情况下,扩大实施范围,扩大范围要优先考虑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农民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
二是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实施顺利。 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县级配套资金,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不能因中省市财政投入资金较大而使县级财政原有补助产生“挤出效应”。要按照中省要求,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保和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每生每天4元钱的膳食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食品。要统筹膳食补助、“一补”资金、家庭分担、社会捐助等各项资金,切实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三是统筹规划部署,加快食堂供餐。 要求各县市区要尽快制订实行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凡是有生活设施项目的学校和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一律采取食堂供餐模式,2015年年底,各地方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学校数占比不得低于40%。学校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上要由学校自主管理,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要按照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体检合格方能上岗。
四是全力推进营养餐配送中心建设运行。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建设试点,是解决学校食堂供餐不足、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创新供餐模式的有益尝试。承担该市配餐中心建设任务的永寿县、淳化县要积极协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规划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供餐形式、覆盖范围和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后配餐中心的定位问题,确保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发挥效益,2015年秋季学期两县配送中心必须投入使用。同时,鼓励其它县市区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五是规范供餐内容,改善学生营养。 要求各县市区要走出“免费午餐”的误区,学校食堂坚持“非营利性”原则积极推行“自购制”,由学校提供肉类、鸡蛋、蔬菜等营养价值含量高的食品种类供学生自由选择。暂不具备供食堂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丰富食品种类,供餐食品要以纯牛奶、鸡蛋为主要内容,通过水果、豆制品、蔬菜制品、纯果蔬汁等食品合理搭配,以调节学生口味。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通过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或政府购买专业配餐企业服务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切实改善学生营养。
六是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各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结余资金要按规定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擅自挪用。加强对学校财会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全员培训。坚持透明操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都要置于阳光下,纳入县市区和学校政务公开范畴,便于群众知晓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审计部门要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审计制度,加强对中、省、市资金使用、县级资金配套落实及补助标准执行情况监督工作,适时进行抽查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开。
七是推进精细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中省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定期深入学校一线检查指导工作。要督查学校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确保食品供应准入退出机制、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留样、学校负责人陪餐、安全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等环节制度落实到位。2015年,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水平提升达标活动”,突出围绕硬件条件达标、从业人员操作规范达标、制度建设达标、应急处置能力达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八是做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工作。 长武县、永寿县和淳化县卫生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监测学校,具体实施本县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要用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系统”,形成监测报告要报县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要结合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九是加强宣传,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宣传、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和学校工作实际,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告家长书等主动解释政策、说明问题、发布进度,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对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早处置,妥善应对,适时公开,及时回应和澄清,避免造成被动局面。要充分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导各有关方面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责任编辑:徐绒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