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厅属中等专业学校,省教育厅各部(处)室,直属单位:
2015年春节将至,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即将放寒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有关寒假春节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确保节日和寒假期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寒假前后和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是校园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各中小学校)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一是要结合当地和学校实际,结合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形势,完善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落实到位,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师生安全。二是要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节假日活动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拖拉机、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要创新多种教育形式,增强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要建立完善学校、家庭安全教育体系。放寒假前,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沟通联系,鼓励班主任、学科教师全面开展家访活动,及时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做好心理疏导。要通过发放通知、利用信息平台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以及学校放寒假至开学的时间,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争取家长的密切配合,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四是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各学校要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特别是加强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做到立查立改,立行立改,及时消灭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同时,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后勤服务设施正常运行;加大校园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
二、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各市(区)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充分利用春节这一重要中华传统节日,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建设和文化活动,自觉抵御非法宗教组织对青少年儿童的渗透,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校外文化场所的作用,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各中小学要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三、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规范学校假期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要求,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辅导班。各地要公布假期违规补课举报受理电话,及时受理学生投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四、扎实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春节寒假期间走访慰问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好对灾区师生、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工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春运工作,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部门的联系,为学生返乡及节后返校提供便捷的票务服务。
五、清廉务实,倡导节俭文明过春节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的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教育广大干部、教师严格执行廉洁执政、廉洁从教要求,切实防止节日假期不正之风反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预防和纠正节假日期间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坚决拒绝“节日腐败”。
六、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报告制度。要健全安全应急协调和处置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