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表报送工作
09.01.2015 09:4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及《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就做好我省2014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及2015年季报上报工作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在陕西省境内工商注册,持有国家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和《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的企业,都应参加上报活动。上报内容应包括年报和季报两部分。按照要求,年报应在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上报,季报应在2015年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按时上报。
省住建厅强调,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辖区勘察设计企业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并将年报纸质报表于2015年3月15日前送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对未报、迟报、虚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资质动态考核内容。(通讯员:胡怡 记者:海花)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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