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2012年已合并城乡医保

13.01.2016  14:27

  我省延安市从2012年12月1日起已正式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

  合并后有何变化呢?专家介绍,以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分别属于卫计委和人社部门管理,两者一个针对农民、一个针对城镇居民,在缴纳、报销标准方面都不一样,但是二者却具有极强的相似性,均为一年缴费一次,虽然报销标准不一样,但是相差并不太大,实行两套班子运行,造成了较大浪费。合并后,则统一政策,统一经办管理、统一报销和缴纳标准,使得城乡居民在医保方面一个政策。

  

  当时延安市进行了四方面的整合:

  一是整合机构 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各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原有人员从卫生局整体划转到县区人社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业务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双重领导、双重监管”的管理模式。

  二是整合政策 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全市建立统一参保缴费、统一报销标准、统一门诊医疗费报销制度的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取消城乡差别,无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均享受同一政策。

  统一参保缴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分为高、中、低三个缴费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参保,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延安市内任何一个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统一报销标准。全市城乡居民统一住院起付线,统一使用职工住院用药目录、病种目录及住院服务设施标准,统一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来确定最高支付限额。统一门诊医疗费报销制度。建立起全市统一的门诊报销制度。

  三是整合网络 在原有城镇医疗保险网络系统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实现全市医疗保险网络信息互通,城乡居民可在全市所有“两定”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可在医院办理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四是整合基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由市级管理,全市设一个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各县区设收入过渡户,每月全部划转市收入户;全市设一个支出户,各县区设支出过渡户,年底结余全部划转市支出户,以规范基金管理、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发挥基金的调剂使用功能。

  

  合并后好处:避免重复参保

  据专家介绍,以前由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是两张皮,两个系统,每年全国都有很多重复参保的,比如有的农民到城市里定居,他既参加了新农合,还缴纳了城镇居民医保,造成重复参保,但是根据规定,只能按一种报销,也只能参加一种,但由于两个系统完全独立,就造成了不少人重复参保。比如延安市在合并后,由于城乡居民参保实行同一网络管理,网络系统自动排除重复参保,2013年共审核出重复参保3万多人,避免了财政重复补贴,节省了财政资金。

  此外,合并后有利于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基金的安全。不少地方新农合报销的药品范围、报销比例比城市里低,合并后,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医保待遇,此外,不少已经开始试点的地方,在合并后由于医保基金增多,也会整体提高报销标准。

  另据了解,我省汉中的西乡县也于2015年1月1日起试点城乡居民医保并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