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评出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06.01.2015  09:50
        1月5日,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推出。这十大案件均为本报2014年所报道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为社会公众高度关注、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以及审判结果有重大突破或借鉴作用的刑事案件。

        这十大案件分别是: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再审案,昆明“3·01”严重暴恐案,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福建终审宣判念斌无罪案,首起在华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秦火火”  诽谤、寻衅滋事案,浙江温岭杀医案,贺江水污染系列案首案。

        这十大刑事案件的评选,对2014年度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刑事案件,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做了一次认真的梳理,展示了人民法官在过去的一年中,通过依法审判刑事案件,为促进依法治国、纠正冤假错案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应本报之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赵秉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分别为这十大案件作了精彩点评,对这十大案件的典型意义和重大影响予以深刻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