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商务局关于编制2015年度会展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进一步繁荣会展经济,引导会展业科学发展,根据陕商函[2014]835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会展活动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会展活动情况统计
请各县(区)将2014年举办的各类展会名称、主办承办单位、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汇总(见附件1)。
二、2015年拟举办的会展活动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半年内不重复举办名称、内容、题材等相同或相近展会的原则,确定年度拟举办的会展活动计划,内容包括2015年度拟举办的各类博览会、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采购会和重要节庆活动(不含招商引资活动)等展会(见附件2)。
三、几点要求
1、2015年,市商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商务厅的联系,积极争取会展项目扶持资金,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全市会展行业加快发展。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展行业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抓好会展项目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2、请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表格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和电子版报送市商务局综合科。
3、市商务局将依据各县(区)的年度会展活动安排,编制2015年度全市会展活动计划,上报省厅列为全省会展计划支持序列。凡未列入计划的展会和企业,不能作为全市会展业重点扶持对象。
联系电话:3260754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4年会展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会展附件1.doc
2、2015年会展活动计划表 会展附件2.doc
宝鸡市商务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