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展开

19.08.2015  09:14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底,省财政厅向各级财政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监〔2015〕7号),对全省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检查力度。一是强化对积极财政政策重点扶持的节能环保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结合“营改增”试点,开展对广播影视服务行业检查,关注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绩效。三是为支持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选择农业、粮食相关行业开展检查。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重点抽查和绩效评价,选择地方高校、科研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检查,重点关注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省财政厅还将通过组织事务所开展自查、财政部门巡查和重点检查层层推进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力度。

通知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继续推进和完善“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紧密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截至目前,各市、县财政部门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现场检查已全面铺开,工作进展顺利。省财政厅在组织省级部分企业和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派出      5个检查组,分别对省级7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40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实施财政重点检查。检查前,省财政厅分别在陕西财政网、陕西会计网、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公开发布了重点检查单位名单公示。

预计全省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将于10月中旬结束。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