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举行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
3月9日,省人防办举行《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主要是突出“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组织分管领导与各处(委、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上,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光宇同志就签订责任书作了说明,办党组书记、主任王晓明同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王晓明主任强调,每年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处(委、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一定要强化担当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紧抓实抓好,推动全办今年工作再上一个新的水平。一是必须强化认识。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不让一个同志掉队、不让一个同志犯错误。二是必须强化教育。坚持教育经常化、经常学、经常抓,增强教育的有效性。要结合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重点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营造遵党章、守纪律、讲规矩、做奉献的浓厚氛围。三是必须强化监督。每名党员干部要始终把自己的言行置于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组、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在重要环节全程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对人防审批事项、工程招投标、财务收支等热点问题的重点监督,确保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发生问题。四是必须强化“一岗双责”。签订责任书是程序,也是责任担当,落实“一岗双责”是基本要求。坚持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党组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真正把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五是必须强化警示训诫。坚持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真正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肃查处党员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发挥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