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表彰2015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28.01.2016  12:48

近日,省工商局印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决定》(陕工商字〔2016〕5号),授予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7个市级局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雁塔分局等30个县级局“2015年度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

决定认为,2015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全省工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和基层职能机构整合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建设法治陕西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探索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地推进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法治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决定要求,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推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职能机构整合新形势,进一步恪守法治理念,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推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