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冬季供热采暖工作的通知》

17.10.2017  09:54

  为切实做好全省冬季供热采暖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安全用气、稳定用热,10月16日,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冬季供热采暖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各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安排,对本地区供热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燃气方面要重点加强对燃气设施、管网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灌装及供气站(点)的检查;供热方面要以锅炉、补偿器、换热器、阀门井等设备设施为重点,重点检查热力管道途经的学校、商场、车站、医院、影剧院、机关驻地等人员密集区域。

  要做好供热能源储备和应急气源供应,确保采暖期煤炭、燃气供应不中断。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供热供气应急预案,确保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齐备,强化各项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遇重大事件和重大突发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畅通。

  要加强监管,确保稳定供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供热企业操作、维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做到持证上岗。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开通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及时掌握供热运行和用户采暖情况。对供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