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陕西省政府通报表彰了2015年度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镇,排名前11位的重点示范镇和前10位的文化旅游名镇被各奖励100万元。
据悉,按照年度综合考核排名,省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将年初预留奖补的资金对31个重点示范镇分5类进行发放:
其中,排名1—5位的眉县汤峪镇、蓝田县汤峪镇、杨凌区五泉镇、彬县新民镇、南郑县大河坎镇等5个镇,每镇奖补500万元。
排名6—10位的商州区沙河子镇、富平县庄里镇、宝塔区河庄坪镇、阎良区关山镇、子长县杨家园则镇等5个镇,每镇奖补400万元。
排名11-21位的黄陵县店头镇、户县草堂镇、凤翔县柳林镇、兴平市西吴镇、蒲城县孙镇、华州区瓜坡镇、长武县亭口镇、长安区滦镇街办、王益区黄堡镇、延川县永坪镇、临潼区零口街办等11个镇,每镇奖补300万元。
排名22—26位的扶风县法门镇、周至县哑柏镇、礼泉县烟霞镇、洛川县交口河镇、岐山县蔡家坡镇等5个镇,每镇奖补200万元。
排名27—31位的汉滨区恒口镇、城固县柳林镇、神木县锦界镇、韩城市芝川镇、靖边县东坑镇等5个镇,每镇奖补100万元。
宁强县青木川镇、山阳县漫川关镇、耀州区照金镇、吴起县铁边城镇、洋县华阳镇、绥德县名州街区、石泉县城关街区、留坝县留侯镇、镇安县云盖寺镇、凤县双石铺街区等10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先进镇,各奖励100万元。
志丹县旦八镇、石泉县池河镇、西乡县堰口镇、凤县凤州镇、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丹凤县商镇、耀州区董家河镇、澄城县韦庄镇等8个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为“2015年度市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先进镇”,各奖励600万元。(梁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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