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2016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工作

14.03.2016  1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按照西安市环保局的安排部署,航空基地环保分局认真开展2016年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工作,不仅掌握了辖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而且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