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院召开2015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14.01.2015  20:10
        陕西法院网讯    1月12日上午,榆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集中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全市法院将从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廉洁司法教育专项活动,活动以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成立专项活动小组,确立目标任务,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雷建新就活动开展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形式的严峻性。2014年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但“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的总体态势,用十八大报告中的话来说,就是“三个并存”,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人民法院“六难三案”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存在,全体法官干警必须要警醒,要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永远在路上,依然任重而道远。二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廉洁司法。要直面司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促使司法行为规范,保障司法廉洁,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三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开展好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要紧扣活动实施方案,抓住动员部署、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检查验收四个阶段的时间节点,采用将正面教育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好廉洁教育活动与审判执行等岗位工作,确保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扎扎实实抓好“四个一”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落实,确保活动开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人人都参与、个个受教育。

        会上还就市中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及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