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执法局举办2015年度排污费征收业务培训班

21.10.2015  16: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陕政发〔2013〕54号)要求,做好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污费征收工作,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10月12日至16日,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在西安市举办了VOCs排污收费试点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省12个市、107个县的150名负责排污申报与征收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培训特别邀请了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排污费征收管理处王玉宏副处长、省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姚晓军主任、中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环保所韩建华所长、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李建军秘书长分别就VOCs污染防治政策,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要求,石化、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进行了讲解。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定斌同志解析了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实施细则。培训还就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V8.0版)软件应用进行了讲授和上机操作。

      通过培训,学员们充分了解了VOCs污染防治政策,进一步明确了VOCs试点行业排污费征收工作要求,基本掌握石化、包装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理解了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的内容及应用,熟悉了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V8.0版),提高了业务水平,增强了业务能力,为贯彻执行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新政策、排污费征收新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