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陕西省教育厅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网上信访、舆情回应以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档案服务等情况。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http://www.snedu.gov.cn )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29—88668906。
一、概述
2015年,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加强“一网两微一端”(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展示政府形象、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同时注重利用“两微一端”多渠道进行信息发布,努力推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厅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平台作用发挥明显。 2015年,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不断加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展示政府形象、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我们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建设:一是在首页重点突出了包括“教育新闻”“信息公开”的内容,新增了视频新闻栏目,做到工作动态更新及时、重大政策主动公示、群众关注积极回应,较好地发挥了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查漏补缺,细化了主动公开的各个项目,把人民群众需要了解和社会公众应该周知的部门预算、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有关“我要查询”“我要办事”“我要互动”及“百姓关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栏目的重要信息、相关政策、统计数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及时通过专人收集,定期发布。组织举办在线访谈活动5期,网上调查活动9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信息。为最大程度的服务公众,我厅始终将办理落实好网民留言回复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回复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疏导社会不良情绪,按照管理职责权限,及时下达《网民留言办理单》给责任处室,限期办结并根据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网友,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2015年,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共答复各类信息10437条,下发网民留言办理单302件,发布曝光信息54条。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编审制度、坚持读网制度,制订完善《省教育厅信息报送模板》,落实责任,规范信息报送编校工作,并对全网栏目、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减少了网站断链、错链,降低了网页错误。制订并试行《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工作流程》《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网上调查栏目工作流程》,完善网站栏目建设。依据《全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员管理办法》,根据全年信息采用和发布的考核情况,开展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调动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网站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序。
(二)多渠道信息发布模式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政务新媒体发展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5〕10号)精神,我厅在开通腾讯、新浪、新华、人民官方微博、“陕西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号的基础上,2015年10月开通新闻客户端,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便民服务,在运维中与厅门户网站相互衔接,互开入口,相互回应,方便网民到厅门户网站“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咨询、投诉问题,提交意见建议,同时也对网民在微博、微信上的典型问题及时作答,解决其实际困难和问题。截至2015年底,我厅官方微博共发布信息9500余条,粉丝累计45万,累计回应网友私信、艾特、评论留言6000余条。2015年厅官微入围“全国十大教育类政务微博”“陕西十大政务微博”等。
(三)上报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及时高效。 我厅在认真抓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认真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报送工作,加大推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力度,为公众了解陕西教育发展情况提供了准确丰富翔实的材料。2015年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434条,被采用163条,较好的完成了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为公众了解陕西教育系统的动态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网上信访工作完成圆满。 我厅高度重视“两会”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积极吸取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意见,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2015年我厅共承办代表建议39件,政协提案67件,共计106件。办公室及时分解任务,严格分办、承办、督办、审核、签发等程序,实行网上办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先向代表、委员发送征求意见稿,待其签字表示满意后再正式答复。在各业务处室的共同努力下,全部建议提案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办理任务,并按要求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监督。
2015年,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加强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建设的一系列要求,着力解决信访工作业务中“不严不实”的问题,切实加强信访工作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引导群众依理、合法地从网上表达合理诉求,逐步将网上信访通道建设成为群众信访活动的主渠道。全年共收到网上信访500件并逐件进行了回复。
(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有序。 我厅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保密意识,科学把握保密审查的范围、内容和基本原则,在最大程度地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依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既防止了不当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知情权,又防止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对所有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的文件和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所有信息均进行电子备份,以备查验。
(六) 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5〕6号),对省属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推进了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机制建设。按照要求我厅在门户网站开设了“2015年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集中公开省属高校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导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高校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对信息公开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均要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解疑释惑。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高校都能利用网站主动公开社会与师生、家长共同关注的问题,重点公开招生、财务、重大物资招投标等信息。不断畅通和扩大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主动回应公众和师生、家长关切的问题。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教育信息共计10437条,公开正式文件586份,编发纸质信息64期,完成中办、国办约稿10期,教育厅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800余条,教育厅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000余条。结合中省精神和公众需求,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设计制作了违规补课曝光台、陕西省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高等院校风采、全省示范高中网络巡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等专栏,方便了公众的查询。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民办非学历高教助学机构集资问题》《陕西省2013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2013年度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一批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大决策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教育动态,我们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2015年陕西优秀教师风采录”“第五届高教博览招生咨询会”“三本高职招生咨询会”“2015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我身边的好典型”“追赶超越看陕西”“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等专栏,主动公开全省教育系统敏感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厅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7件,其中8件有效的申请已全部办理并及时回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厅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几年的实践,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 提升,但在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合力,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细致;信息公开的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的长效化机制还没有形成,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以推进“阳光政务”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教育事项的网上办理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运行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网站响应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提高思想认识,以《条例》要求为依据,提升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