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简称《管理办法》),2013年教改项目即将结题和验收,2015年新立项项目须进行开题。为了做好以上两项工作,省教育厅经研究,现将“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和开题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我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请各有关高校按照《管理办法》,做好2013年教改项目结题和2015立项项目开题工作,务必做到统筹安排,严格程序,注重质量、讲求实效。
二、工作分工
(一)高校:负责本校教改项目结题、开题相关工作。任务包括:督促项目组按时提交材料;审核材料格式及内容;制订结题、开题工作方案;安排结题、开题工作会议;整理和报送结题、开题相关材料等。
(二)省教育厅:负责检查、验收高校组织的项目结题工作;监督高校项目开题工作;重点关注省级重点教改项目的研修情况。
三、工作范围及时间
(一)结题验收范围:“2013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陕教高〔2013〕44号、45号、46号、50号)。
(二)开题范围:“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陕教高〔2015〕21号)。
(三)时间:各高校集中在9月1日—25日开展工作。
四、材料准备
以下填报表格格式参见陕教高〔2013〕42号附件。
(一)结题项目须准备以下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
2.支撑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盖有省教育厅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材料。
3.项目高校制订的《教改项目结题工作方案(一般项目)》,包括:教改项目管理工作小结,结题范围、标准、专家组成、时间、地点等内容。
1项材料一式五份,2、3项材料一式一份。
(二)开题项目须准备以下材料:
1.项目任务书。
2.开题报告。
3.项目高校制订的《教改项目开题工作方案》,包括:新项目管理分年度计划,开题范围、要求、专家组成、时间、地点等内容。
1、2项材料一式三份,3项材料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项目研究水平和质量,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省教育厅将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统一组织2013年的重点项目结题和2015年的重点项目开题。请各高校于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前,将本校重点项目结题和开题材料报送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二)一般项目结题和开题工作由各高校负责组织,于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前将结题和开题材料报送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省教育厅完成结题验收后,将发文公布验收结论;开题审核后返还新项目《任务书》。
联系人:
省教育厅高教处 田 博 029—88668916
西安石油大学教务处 牛丽玲 029—88382307 1809292002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