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27.10.2014  13:06

   陕民发[2014]37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民政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神木、府谷县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陕政发〔2013〕4号)精神,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14〕82号)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资助以下项目: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市级社会福利老年养护机构建设项目;

  2.县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3.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

  4.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

  5.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

  6.民办养老机构改扩建床位补助。

  7.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儿童社会福利项目

  1.儿童福利机构康复特殊教育建设项目;

  2.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 “蓝天计划”建设项

  目;

  3.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试点项目。

  (三)全省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1.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四)社会事务项目

  1.市县殡仪馆建设及设备购置;

  2.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3.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五)慈善超市示范化建设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范围,确定拟申请项目,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上报市级民政和财政部门,市级民政部门审核汇总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

  (二)省民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会同财政厅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

  (三)省民政厅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项目预算总额,提出资助项目名单,报省财政厅审核后,编入201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计划。

  三、项目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以及附件规定的项目申报格式,认真编制项目申请书及有关资料,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

  (二)项目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并行申报的方式。请务必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专项资金纸质材料和项目库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信息。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

  (三)申报请登录“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选择申报专项,分类逐条完整填写项目信息。各市(区)民政、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履行审批上报手续。项目库系统操作问题可详询本级财政预算科(股)项目库管理员。

  (四)2015年上半年,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2015年专项资金预算控制数,对上报项目的基础信息、实施方案、预算文本、绩效目标等,开展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在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下,择优确定具体项目指标并下达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现状、项目内容及规模、经费预算、资金投入概算、其他资金来源情况、申请资助资金数额、项目预期效益。

  (二)项目计划书、可行性报告、立项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三)《2015年陕西省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民政、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地民政部门要依据当地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严密组织,科学合理地确定扶持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在上述使用范围内按规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申报项目按照《2015年陕西省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表》分类别进行填写,填写项目必须细化至具体项目名称,申报表中按各类项目不同情况标有*号的栏目为必填项,如未进行填写请进行情况说明,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四)2015年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逾期不予接收。申报完成后如出现需要修改所申报项目的情况,必须由市级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

  联系人:崔岩(民政厅) 029- 87292514

   谈亚弢(财政厅) 029—87623005

  附件: 2015年陕西省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