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粮食局注重实效开展对2014年度省级质量抽检结果通报企业的督查
商洛市粮食局注重实效
开展对2014年度省级质量抽检结果通报企业的督查
接(陕放心粮油办发[2015]1号)文件,按领导批示、要求,2月2至3日,市粮食局监审科科长李修奇带领市粮油质检所及相关人员,深入洛南县天兴粮食购销公司第一粮油购销部和山阳县五福源粮业有限公司,与洛南县和山阳县粮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同,分别就黑龙江省鹤岗市兴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5kg“鹤吗哪”牌优质一级粳米和黑龙江省优质水稻基地生产的5kg“时代龙凤”牌一级粳米碎米率超标一事,从高标准,严要求的角度,市放心粮油办进行了认真督查。通过查看生产日期、进货发票、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粮油购销台账;了解采购方式、销售情况及社会反应情况,并委托市粮油质检所对“鹤吗哪”牌同类样品进行现场抽样复检,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截止2月3日,两批次货物已全部销售,经走访了解无社会不良反应。
春节即将来临,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人员要求各县区:一是高度重视放心粮油的质量监管工作。把质量监管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中心工作,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粮油质量,为市场提供安全可靠的放心粮油产品。二是质量监管关口前移。要求所有粮油经营单位,特别是放心粮油经营网点,在进货前必须是经国家质检部门认定的粮油加工企业和中、省粮食行业协会认定的放心粮油产品;其次要有进货发票、质量检验报告和进、销货台账,从进货源头上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放心粮油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放心粮油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切实保障放心粮油质量安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和示范店、经销点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放心的粮油产品,让人民过一个祥和、舒心、快乐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