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被命名表彰为“2018年度陕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杨晓芳、王长青同志被命名表彰为“2018年度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日前,陕西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命名2018年度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决定》(陕宣字(2019)25号),命名表彰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等23个单位为“2018年度陕西省学雷锋示范点”,命名表彰陕西省西安监狱警察杨晓芳、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王长青等45名同志为“2018年度陕西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2018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认真做好“八小时、手上事”,形成了人人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涌现出了以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杨晓芳、王长青为代表的一大批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
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诚信、公平、正义为社会服务的宗旨,以普法宣传为切入点,组建“格道青年律师志愿服务队”深入基层,义务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中如何保障妇女儿童权利”等专题讲座;常驻社区农村,解答民生法律问题;热心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体权益。在学雷锋活动中,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不断提升每一位律师的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奉献爱心,温暖社会,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杨晓芳,陕西省西安监狱信息办副主任。从警近三十年,在工作中积极肯干、爱岗敬业,生活中团结友善、乐于助人。她负责维护和管理监狱微官网、办公网、执法平台、警务通无线指挥调度系统等工作,不怕苦、不怕累,热情耐心为大家解决平台使用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用自己实际行动履行了“八小时、手上事”的工作作风和“无私奉献”的雷锋精神。
王长青,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科科长。他一心扑在工作上,以所为家,任劳任怨,面对特殊戒毒人员群体,尽心为戒毒人员做好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及疾病诊治工作,得到了全所广大民警职工的认可和好评,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满员收戒”工作先进个人和艾滋病防治先进工作者。他立足岗位,始终踏实工作,默默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了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立足岗位学雷锋,走上社会学雷锋,始终做雷锋精神的忠实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为谱写新时代陕西司法行政事业追赶超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