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2016年度预算工作会议
11月30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召开2016年度预算工作会议,省检察院行政装备处李长军处长传达了省财政厅2016年度预算改革精神,周茂海副处长汇报了省院机关2016年度预算情况,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预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程紫平副检察长做了重要讲话。省检察院纪检组长、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苏继敏,政治部主任、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常雁翔,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检察院机关2016年度预算编制报表。
程紫平副检察长在省院机关2016年度预算工作会议上做重要讲话
李长军处长传达陕西省财政厅2016年度预算改革精神
周茂海副处长汇报省院机关2016年度预算情况
程紫平副检察长结合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财政部门有关2016年度预算编报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就促进省院机关依法、科学、民主理财水平,促进财务预算管理节约高效做了重要讲话。
程紫平指出, 要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管理工作的认识。 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对预算编制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行动上要落实到位,重视和积极参与预算管理工作。 要努力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 牢固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始终坚持民主理财、科学理财、依法理财,实现用财有效、管财有法的良性循环;要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办事观念和办事原则,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如实编报预算,使部门的主要工作在部门预算中得到充足的经费保障;要树立按程序办事的思维,按审批程序办理报销等财务业务。 要切实做好预算执行基础工作。 认真修订包干经费管理办法,将预算经费分解到各部门,实行经费包干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并与部门工作考核挂钩,完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要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加大督导监管力度,及时提示超预算支出部门控制支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精细化管理,依照程序,切实把预算执行工作抓实抓好。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 摄影、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