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延安市科技创新工作展望
2016年延安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省科技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主要工作目标:全市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达到1.5亿元,争取中省各类科技项目经费2000万元以上,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1亿元,申请专利1300件以上,授权专利800件以上。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出台《延安市“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方式和科研评价制度,实现由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县区科技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洛川、富县、宝塔区省级创新型试点县建设工作,出台创新型城市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努力推进延安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延安科技创业城、菌草示范基地与产业化应用三个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做好项目资金、建设用地、规划设计等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启动建设。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结合,新建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重点实验室和2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组建省级研发平台,认真做好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行管理工作;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大力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工作,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新培育科技型企业35家以上;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积极指导和推进延安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从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项目及产学研共建给予支持。指导支持安塞、志丹等有条件的县区工业园区建设省级高新区;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与市内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积极争取落实风险补偿资金投入,力争与金融机构共同合作出台科技型企业助保贷新业务,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模式;加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建设一批能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性技术的创新团队,优化延安市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重点选优扶持5个市级科技创新团队。开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业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到中小企业挂职,担任首席工程师,服务企业活动。
实施项目清单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组织实施好中省科技项目。做好“黄土丘陵沟壑区(延安新区)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和“《智慧延安智能应用支撑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监督检查“陕北治沟造地及坡面植被恢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和“陕北城乡山地建筑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与中省科技部门沟通对接,争取中省各类科技项目资金2000万元以上;加强市级重大项目的实施与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延安苹果园土壤改良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石油装备制造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菌草高效种植技术推广与示范》、《煤焦油生产混合芳烃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等项目的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对201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大力推进菌草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大力发展菌草产业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科研团队加大科研攻关,重点做好菌草新品种的选育、试验示范、饲料养殖对比试验、菌草食用菌栽培试验工作。做好菌草种植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建立菌草示范基地5个,重点在洛川、子长、富县、甘泉等县区培育菌草龙头企业5家,力争全市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为菌草产业在养殖业、食用菌栽培和有机肥料加工产业应用提供保障。
增强科技服务能力,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促进产业转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预期效益明显的科技成果按季度上报《陕西省科技成果项目库》,在陕西科技信息网、延安科技网等官方网上公告,面向社会推介。在省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寻找适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吸纳引进并在我市大力推广应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加大对外合作交流力度,促进产学研合作。重点协调县区、企业加强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延安大学等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使产学研合作有突破性进展。强化科技成果管理,加快成果转化规模,在提高石油采收率、苹果苗木育种、棚裁业和养殖业及民生工程等领域安排一批成果转化项目,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并积极推进院士工作站建设;培育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培育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流动和优化配置,鼓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延安市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技术交易额,全市技术交易达1亿元以上;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做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积极做好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及2016年度市科技成果项目的征集、评审和登记工作,登记市级科技成果60项以上,省级成果25项以上。认真组织推荐省科学技术奖工作,精心筛选推荐省科学技术奖20项以上;加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技术引领、高标准建园、高效益经营”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宝塔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力争将甘泉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充分发挥科技园区对农业产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科技创新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新模式,全面开展大荔模式推广示范建设工作,做好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和国家三区人才等方面的指导管理工作。考察命名市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5个,命名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5个,开展市级优秀科技特派员评选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工作;做好科技普及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2016年科技活动周,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宣传月”“科技三下乡”工作。切实做好其它科普宣传及科技培训工作。
构建众创孵化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重点支持延安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双丰众创薪火和延安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众创空间建设,组织开展延安市“双丰杯”第四届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大赛和“经开杯”第三届延安市青年创业大赛;出台支持创新创业的科技政策,引导和支持高校院所和房地产企业将自身闲置建筑改造成为众创空间,鼓励支持用众创、众包、众筹、众扶形式,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和创新实验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电子商务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造活力,打造延安经济发展新引擎,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发展新格局。
强化知识产权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全年完成申请专利1300件以上,授权专利800件以上。健全职务发明、专利许可等制度,强化电商、大数据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建设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延安中心,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水平,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全年组织开展4次以上大规模知识产权执法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新机制,鼓励和引导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方式合作创新。与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共建延安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发挥专利的转化与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和支撑企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功能与作用。
健全地震监测体系,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
推进地震监测体系建设。推进“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实现地震监测预报技术支持系统数字化、网络化和系统化。建成黄陵县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确保地震虚拟监测网、信息节点正常运行。推进甘泉、吴起两个标准化应急避难示范场所建设,力争今年达到省级应急避难场所二类标准;加强抗震设防监管。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全部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注重农村农居抗震设防。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新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1个,市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3个,示范社区2个,示范农居1个。在全市各级学校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地震自救和生存能力,并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2次。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树立部门新形象
加强科技系统党建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认真开展“双学一做”专题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培养教育工作,强化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改进作风,强化担当,为科技创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发挥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开展专项治理,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树立规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评审等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以改进工作作风为抓手,扎实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全面落实“六五”普法的各项任务,推进政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