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一村支书肇事1年未处理 警方:需等伤情鉴定

01.08.2015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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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近日,网友杨佩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投诉称,2014年7月,自己在三原县被鲁桥镇北权村书记邹某驾驶的一辆三轮车撞伤,在被送到医院后,邹某便逃逸。“警方在8月份就已经找到了肇事人,但至今已经过去一年了,为何对肇事人没有做出处罚?

    民生热线: 鲁桥镇北权村书记交通事故逃逸 三原县司法部门不作为

    肇事者逃逸一个月 找到后至今未处罚

    “2014年7月7日,三原县鲁桥镇北权村书记邹某驾驶一辆三轮车将我撞成重伤,在我被送到医院后,他便逃走了。”杨佩说,当时并不知道撞自己的人是谁,随后,家人向警方报了案。

    “经过警方一个多月的排查,最终找到了撞伤我人,我们才知道他是北权村的村支书。”杨佩说,但让家人感到奇怪的是,邹某肇事逃逸一个多月,在被警方找到后,居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交警大队至今没有对其提起诉讼,我们受害者的权益怎么得到保护?

    交警大队:处罚需等伤情鉴定报告出来

    今天(7月30日)三原县交警大队的民警回复记者,2014年7月7日下午,县交警大队派值班民警接到报案称,在三原县关中环线三方路十字,一辆柴油三轮车与自己驾驶的电动车(上乘杨佩)发生相撞事故,导致乘车人杨佩受伤,过路一辆小车将伤者等人送医院抢救,柴油三轮车司机到三原县医院后逃逸。

    “县交警大队派值班民警调查报案情况,调查属实即受理了该案件。”民警称,通过走访摸排,经过一个月的时间的取证,最终得知,医院监控视频中的人是该村支书邹某。民警随后在邹某家中询问其当日的事故情况,并让其辨认视频照片。在各种证据面前,邹某终于承认了7月7日驾驶柴油三轮车在三方路十字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民警表示,2014年8月4日三原县交警大队对这起事故进行了认定:邹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将认定书及时送达各当事人。由于伤者杨佩伤情严重,仍在治疗,经与鉴定部门联系,在杨佩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恢复稳定期大约需一年时间。

    “目前,杨佩伤情已稳定,县交警大队已告知伤者进行轻重伤鉴定、伤残评定,依据结果作出相应处罚,如属轻伤将对邹某进行行政处罚;如属重伤将作出刑事立案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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