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10日,2017年国开行棚改融资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省棚改国开行融资工作,交流了融资工作经验,并对2017年全省棚改国开行融资进行研究部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6年棚改融资工作平稳顺畅
2016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30.31万套,开工总量位居全国第六;货币化安置比例69.8%,位居全国第五;棚改工作被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列入了激励奖励的5个省份之一。全年获得政策性信贷支持955.37亿元,其中,国开行新增棚改授信803.88亿元,发放贷款530.9亿元,授信总量居全国第一,贷款发放居全国第三,融资工作成效明显。
融资模式转型平稳 。2016年,国家要求棚改融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建、财政、国开行迅速行动,超前谋划,提请省政府制定了《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操作程序等关键政策,期间针对部分县区购买力不足的问题,又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信用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县区,融资工作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市县政府主动作为,均出台了购买服务办法,实现了棚改融资由“三统一”模式向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顺利转变。
购买服务运行顺畅 。省住建厅会同国开行编制了《棚户区改造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政府购买服务路线图及操作时间表》,优化了操作流程,规范贷款各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联合组织了全省购买棚改服务培训,指导各地掌握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建立了棚改融资月度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融资中出现的问题。各市也建立了联动机制,明确了各部门主体责任,全省棚改购买服务运行顺畅。
贷款资金效益显现 。省上将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列入了省市目标责任书,并作为审查项目的必备指标,低于50%的项目不列入年度计划。省政府制定《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省级奖励办法》,对2016年1月1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的被征收人,省政府给予0.8万元奖励。分类指导各市制定棚改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西安、延安、宝鸡、安康等市建立了货币化安置房源库,组织棚改居民采取团购方式购买安置住房。通过省市的共同努力,全省货币化安置率达到了69.8%,贷款发放率由2015年的34.57%提高到45.7%,大大提高了信贷资金效益。
发挥国开行融资主渠道作用 。自2014年国家决定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棚改以来,全省共取得政策性银行优惠棚改贷款授信2398.68亿元,总规模在全国居前五位,覆盖了45.3万户(套),有效解决了棚改资金不足的问题,其中国开行融资2158.4亿元,占全省融资总额的89.78%,国开行融资主渠道作用明显。
2017年棚改将争取更大贷款规模
2017年,是棚改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安排1万亿元贷款予以支持,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抓住机遇,再接再厉,认真筹划项目,加强沟通协调,继续用好国开行融资主渠道,争取获得的国开行贷款规模不低于2016年。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提高贷款覆盖面 。今年各市(区)要根据各自棚改计划,抓紧时间与国开行进行对接,争取上半年完成授信,最大限度争取PSL资金。同时,抓紧落实贷前条件,确保项目获得审批后能迅速签订贷款合同,为9月底前全面开工奠定基础。各地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融资渠道,最大限度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争取目标任务内的所有项目都能用上优惠贷款。
完善项目手续,加快贷款发放步伐 。今年,各市县要逐项目分析研判,找准原因,精准施策,确保6月底前有实质性进展。涉及完善手续、确定承接主体、调整安置方案的市(区)应抓紧时间解决。涉及银团贷款难落实、资本金缺口大、用款额度不够等问题的,将协调国开行陕西分行积极请求总行协调解决,争取对西部省份予以政策倾斜。对今年新授信的项目,要加快完善项目审批手续,争取早签合同、早发放。
加快项目进度,着力提高支付率 。今年,棚改项目要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建立货币化安置房源库,打破地域限制,允许棚改居民在全市范围购买存量商品房,要做好群众工作,早日签订征迁协议,早日使用贷款。对实物安置建设项目,要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快进度,尽快发挥信贷资金效益。国开行陕西分行将继续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对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从严控制新建安置房项目贷款。今年贷款使用情况将纳入住建厅挂牌督办事项。
恪守信用,按时偿还“三统一”平台贷款 。今年我省将迎来首个还款期,各市还款共计70亿元,其中棚改还款61.8亿元,公租房还款8.2亿元。对需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在宽限期结束之前要完成贷款发放;对需要置换的项目,要抓紧与国开行进行对接。要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提高策划水平,努力实现市域内棚改资金平衡,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马璇)
责任编辑/姜美娟
省住建厅重点推进2017年棚改融资工作 -
西安17:39 13.03.2017 建设厅